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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评选表彰大会

发布日期:2017-10-27 来源:交通局

举办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评选表彰大会

10月27日,由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伊春市交通运输局主办,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承办,2017年伊春市中心城区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评选表彰活动,在伊春市中心光明城广场举行。

伊春市中心城区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评选活动,是在去年“最美的哥(的姐)”和“文明出租车”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自2017年1月开始,在伊春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开展了以“创文明城市,展的士风采”为主题的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出租汽车公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中心城区各出租汽车公司推荐申报,中心城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初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卫生星、文明星、安全星、诚信星、守法星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对候选星级文明出租车名单在《伊春日报》进行公示,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评选出二星级文明出租汽车7台,一星级文明出租汽车40台。开展评比活动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窗口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发掘出租汽车驾驶员爱岗敬业、文明服务、遵章驾驶、助人为乐、扶危救困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和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在表彰颁奖式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领导宣布伊春市中心城区“星级文明出租车”的表彰决定,授予黑龙江神鹰运输有限公司黑FT2138等7台出租汽车为“二星级文明出租车”荣誉称号;授予伊春市华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黑FT5262等40台出租汽车为“一星级文明出租汽车”荣誉称号。为“星级文明出租车”换装顶灯、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星级文明出租车驾驶员在仪式上,向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发出文明倡议。

市政府领导到会并讲话,号召全市出租车驾驶员向荣获“星级文明出租车”称号的驾驶员学习,希望受到表彰的驾驶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成为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排头兵和引领者。同时,希望全市出租汽车以星级文明出租汽车为标尺和榜样,以更加文明优质的服务,展示出租汽车“微笑服务、温馨交通”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行业的满意率和美誉度,为服务伊春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保障人民平安便利出行,促进城市文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有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友好区、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等相关单位领导,四个中心城区交通运输分局人员、中心城区十二家出租汽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近2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