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9 来源:交通局

伊交发〔2015〕29号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

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分)局,局直各单位,局行政办: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9日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

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交办发〔2015〕159号)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通行保障、治理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李显庭

副组长:姜彦石 张金良 王玉权 李锋

成  员:由局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安监科、行政办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负责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情况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联系人:黄 健

电  话:0458—3976224

邮  箱:jtaq3976465@163.com

三、  工作内容

(一)公路方面:一是加强危桥险涵的动态监控。二是加强公路险段、急弯陡坡、危桥等警示标志设立。三是加强公路除雪保通,强化预警预案,及时清除雪阻,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情况。四是加强养护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施车辆安全。五是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科学合理封闭公路。六是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行为。

(二)水路方面:一是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港口、码头安全管理,严防火、电等事故发生。

(三)道路运输方面:一是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和安全制度落实,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冬季安全行车意识,严防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三是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落实相关制度,及时处理违章驾驶人员。四是加强营运车辆安全例检,防止带病上路运行。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严格落实运输资质、上道时间等各项规定,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六是加强客运站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把好“源头关”。

(四)     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火、电、气、锅炉管理,

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二是加强路政车辆、通勤车辆和工作用车管理,严防车辆事故发生。

四、  工作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冬季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于2015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6年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上旬—11月20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内部组织发动与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10 日为隐患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12月10 日—2016年1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针对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整改完成时间、隐患整改完成人、隐患整改验收人,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一律实行倒查,严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阶段:2016年2月1日—2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冬季百日会战要求,深入实地,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促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巡查,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与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交通安全情况差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把冬季“百日会战”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全覆盖”。

(三)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各单位要把道路运输、公

路保通、治理超限超载作为工作重点。同时,针对各自掌握的情况,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要落实信息反馈、情况通报、挂牌督办和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宣传发动情况于2015年11月25日前,活动结束总结于2016年2月10日前报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