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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2017-12-17 来源:交通局

12月12日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我厅迅速召开全厅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

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于飞同志主持,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及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于飞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厅直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反对“四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要认真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做表面文章等“四风”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抓好整改。

,我厅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一是各级党组织要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贯通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担当、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二是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厅机关各党支部要在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是厅直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巩固作风整顿活动成果,坚决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九项规定各项要求,做到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顶风违纪露头就打,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四是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强化教育提醒,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问责力度,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